• 天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天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
  •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部分
天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
编号 收费部门 项目级次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标准批准依据 备注
  公安
中央 1 证照费 发改价格[2003]2230号                  
(1)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鄂价费[2016]99号 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
号牌(含临时) 同上
汽车反光号牌 50元/副 同上
挂车反光号牌 35元/副 同上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 35元/副 同上
摩托车反光号牌 25元/副 同上
机动车临时号牌 2元/张 同上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同上
号牌架 铁质及同类产品5元/只(含安装费);铝合金及同类产品10元/只(含安装费) 同上
(2)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2016]99号 工本费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2元/本;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2元/本 同上
机动车登记证 4元/证 同上
驾驶证工本费 2元/证 同上
(3)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8]1575号,鄂价费[2016]99号 收费对象为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境外机动车。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7.5元/本 同上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5元/本 同上
国土资源
◆中央 2 土地复垦费 省政府378号令
◆中央 3 土地闲置费 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20%。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财税[2014]77号
▲中央 4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件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鄂价工服[2017]7号
◆中央 5 耕地开垦费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财税[2014]77号,鄂政办发[2017]40号 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时,对符合《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和《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6号)规定的,可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 同上
使用其他耕地的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同上
住房城乡建设
中央 6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建城[1993]410号,鄂建[1994]57号,鄂建[1996]324号
水泥路面(按整板计算) 328元/平方米 同上
沥青路面(按实际开挖宽度两边各加25CM计算) 300元/平方米 同上
砂石路面 80元/平方米 同上
土路面(含规划路用地) 37元/平方米 同上
条(料)石路面 300元/平方米 同上
水泥方砖人行道 160元/平方米 同上
现浇人行道 160元/平方米 同上
彩色方砖人行道 200元/平方米 同上
锁链砖人行道 220元/平方米 同上
站石、卧石 120元/平方米 同上
护坡 200元/平方米 同上
外运多余(或运输回填)土方 80元/平方米 同上
路牌 1000元/块 同上
超重车辆补偿费 1000元/公里 同上
12CM厚改性沥青面层加原水泥砼路面(原水泥砼按鄂建【1996】324号文执行) 867元/平方米 同上
花岗岩人行道(按整块计算) 627元/平方米 同上
花岗岩站石 313元/米 同上
水利
中央 7 水资源费 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鄂价费[2009]168号,鄂价环资规[2013]186号,省政府令360号,省政府令387号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在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免征水资源费。对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供水工程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抽水蓄积发电用水目前暂免征水资源费。其他不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免征水资源费的情形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执行。
1、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同上
工业生产取用水 0.15元/立方米 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 0.05元/立方米 同上
水力发电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5元收取 同上
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收取 同上
闭式火力发电 0.05元/立方米 同上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 0.20元/立方米 同上
2、地下水 同上 在地表水源自来水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其水资源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当地工业用户的自来水价格执行。
工业生产取用水 0.20元/立方米 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 0.10元/立方米 同上
其他取用水 0.25元/立方米 同上
3、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2倍收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5倍收费 同上
中央 8 水土保持补偿费 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农业  
▲中央 9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
养殖、种殖业 鄂价费[2004]243号,财税[2014]101号
(一)江河、湖泊全湖水面养殖 8元/亩.年 同上
(二)江河、湖泊栏、围网养殖 同上
1、常规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 25元/亩.年 同上
2、专养特种水产品(常规鱼以外) 45元/亩.年 同上
3、常规鱼和特种水产品混合养殖 35元/亩.年 同上
(三)网箱养殖 8元/平方米.年 同上
(四)水生经济植物种植 8元/亩.年 同上 如套养鱼的,按栏、围网养殖标准收费。
人防办
◆中央 1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800元/平方米 计价格[2000]474号,鄂价费规[2013]80号     6B级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标准按标准的80%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法院
中央 11 诉讼费 国务院令第481号,鄂价费[2008]5号
1、案件受理费 同上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按国务院令第481号第九条规定需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 按请求的价额或金额。
不超过1万元的 50元/件 同上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2.5% 同上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按2% 同上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1.5% 同上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按1% 同上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按0.9% 同上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0.8% 同上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0.7% 同上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按0.6% 同上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按0.5% 同上
(2)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 200元/件 同上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 300元/件 同上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它非财产案件 80元/件 同上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1000元/件 同上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 10元/件 同上
(5)行政案件 同上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100元/件 同上
其它行政案件 50元/件 同上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80元/件 同上
2、申请费 国务院令第481号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1)申请执行的 同上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 50元至500元 同上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50元/件 同上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1.5% 同上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1% 同上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0.5% 同上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按0.1% 同上
(2)申请保全措施的 同上 按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不满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30元/件 同上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1% 同上
超过10万的部分 按0.5% 同上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同上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100元/件 同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400元/件 同上
(6)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同上
(7)海事案件 同上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 1000元至1万元/件 同上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 1000元至5000元/件 同上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 1000元至5000元/件 同上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 1000元/件 同上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 1000元/件 同上
注: 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3、相关收费文件请在省物价局官网首页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价格文件中查看。
                     天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部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收费标准
中央定价项目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见文件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
1、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发改价格规[2014]268号 发展改革委、银监会 银监会
2、支票手续费 发改价格规[2014]268号 发展改革委、银监会 银监会
3、支票挂失费 发改价格规[2014]268号 发展改革委、银监会 银监会
4、支票工本费 发改价格规[2014]268号 发展改革委、银监会 银监会
(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发改价格[2016]557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2、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发改价格[2016]557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二、征信服务收费 见文件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四)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注: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拟自2020年1月1日起放开;
    3、征信服务收费等项目,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
湖北省定价项目
一、水价
  (一)生产、经营用水 鄂价环资规[2013]157号
天价环资规[2013]59号
天价办[2013]68号
天价环资规[2015]60号
天价环资[2017]79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非居民生活用水2.20-2.5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3.50元/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费 发改价格[2015]119号     鄂价环资[2015]70号
天价环资[2015]61号
天价环资[2016]40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城区非居民1.40元/立方米(此项目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电价
    供电价格 鄂价环资[2018]41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供电部门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不满1千伏0.8444元/千瓦时,1-10千伏0.8244元/千瓦时,20-35千伏以下0.8194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8044;2、大工业用电:1-10千伏0.6117元/千瓦时,20-35千伏以下0.6069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919元/千瓦时,110千伏0.5738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0.5548元/千瓦时。
三、气价
    天然气价格 鄂价环资[2017]108号
天价管[2018]18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2.81元/立方米;工业用户年用气量100万方以上是工业用户最高销售价2.57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万-100万方工业用户最高销售价2.69元/立方;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3.16元/立方米。
四、汽车客运站站务费
    站务费 鄂价法规[2018]46号 交通部门 交通部门 由交通部门制定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 鄂价工服[2016]151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见文件,停车半小时以内免费。
六、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鄂价法规[2018]46号
天价管[2018]6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市城管局 见文件
七、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天价农医规[2015]29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废物处置者 二级及以上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2.40元/床日,一级及以下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1.20元/床日;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40元/月。
八、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收视维护费 鄂价工服[2018]55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1、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2、取消新建商品住宅用户的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未安装有线电视的老旧小区、自建房屋用户向有资质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申请安装的,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配置的配线箱至用户主、副终端的材料(包括管、线)和施工费用,由双方协商约定。
九、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一)公共平台信息服务费 鄂价工服[2017]61号 发展改革(价格)、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 以招投标交易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中标额(万元)             费率
1、100及以下                 0.7‰
2、100-1000(含1000)        0.56‰
3、1000-5000(含5000)         0.42‰
4、5000-10000(含10000)       0.28‰
5、10000以上                 0.14‰
(二)保障性住房交易 鄂价工服[2017]61号 发展改革(价格)、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 按公共平台信息服务费的70%收取。
十、司法服务收费
(一)公证服务收费 鄂价工服[2016]42号 具体分项和标准见文件
1、证明法律行为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见文件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等每件收费80元,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500元,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300元,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400元。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500元,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500元,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100元。
4、提存公证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6、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7、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至6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6000001元至8000000元部分,收取0.02%;
8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8、证明产权(不含知识产权)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每件400元
9、证明宅基地使用权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每件80元
10、提存、登记、保管文书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每件100元
11、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每件80元
12、证明执照、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每件200元
13、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和代办服务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每件20元(民事事项免收)
14、公证书工本费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以上公证事项若需要增加公证书份数的,涉外公证每本40元,国内公证每本20元。
(二)司法鉴定收费 鄂价工服[2016]42号 具体分项和标准见文件
1、法医类 见文件
(1)法医病理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2)法医临床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3)法医物证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4)法医毒物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5)法医人类学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6)法医精神病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2、物证类 见文件
(1)文书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2)痕迹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3)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3、声像资料类 见文件
(1)电子数据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2)声像资料鉴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4、涉及财产案件类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但收费金额每件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注:1、本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18]9号、鄂价法规[2018]46号公布制作;2、相关收费文件请在省物价局官网首页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价格文件中查看。
天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2018.8)
编号 收费部门 项目级次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标准批准依据 备注
教育
中央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见当年学校收费文件 鄂价费[2017]74号              天价费规[2018]43号
中央 2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鄂价费[2015]170号
普通高中学费 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为900元/生.学期      同上
住宿费 见当年学校收费文件 鄂价法规[2018]46号             天价费规[2018]44号
中央 3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鄂价费[2017]1号
学费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    重点专业3120元/生.学年,艺术类表演、美术、音乐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 同上  
住宿费 鄂价费[2017]1号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1200元/生.学年 同上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10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8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5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400元/生.学年 同上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元/生.学年;   5-6人间80元/生.学年;    7-8人间60元/生.学年。 鄂价费[2017]1号
中央 4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规[2013]109号
高等职业院校学费 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标准见文件 鄂价费规[2013]109号、鄂价费[2016]16号
普通本科高校学费 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鄂价费[2006]183号
研究生教育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2014年以前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反之,分别执行每生每学年8000元、10000元。其它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鄂价费[2015]113号
高等学校住宿费 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规[2013]109号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12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10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8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500元/生.学年 同上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单人间480元/生.学年;双人间240元/生.学年;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  7-8人间60元/生.学年 鄂价费规[2013]109号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具体收费标准按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2016]139号执行 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2016]139号
  公安
中央 5 证照费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1) 外国人证件费 同上
居留许可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有效期不满一年 400元/人 同上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 800元/人 同上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1000元/人 同上
增加偕行人 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同上
减少偕行人 收费标准200元/人 同上
居留许可变更 200元/次 同上
永久居留申请 1500元/人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永久居留证 发改价格[2004]1267号,鄂价费[2004]197号,
永久居留证 300元/证 同上
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300元/证 同上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600元/证 同上
出入境证 100元/人 公通字[1996]89号
旅行证 公通字[1996]89号
外国人旅行证 50元/人 同上
外国人签证、证件、加签收费 100元/人 同上
(2)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160元/证(含因丢失补发的),合订加注20元/项次 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有效15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80元/证 价费字[1992]240号,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印刷、签发、管理等各项费用) 80元/证 同上
往来港澳通行证加注 20元/项.次 同上
前往港澳通行证 40元/证 同上
赴港澳从事商务、乘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签注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一次有效签注 15元/件 同上
二次有效签注 30元/件 同上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80元/件 同上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240元/件 同上
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 120元/件 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 160/件 同上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发改价格[2016]325号,鄂价费[2016]1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00元/件 同上
补办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00元/件 同上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0元/证 同上
台湾同胞定居证 8元/证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电子通行证每证80元;多次签注时收费80元/件,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鄂价费[2016]1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3)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1992]价费字240号,鄂价费[2016]99号
户口簿 同上
装订式 3元/证 同上
插页式 3.5元/证 同上
集体户口 15元/证 同上
户口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 同上
(4)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申领、换领 20元/证(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同上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40元/证 同上
临时身份证 10元/证 同上
(5)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鄂价费[2016]99号
号牌(含临时) 同上
汽车反光号牌 50元/副 同上
挂车反光号牌 35元/副 同上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 35元/副 同上
摩托车反光号牌 25元/副 同上
机动车临时号牌 2元/张 同上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同上
号牌架 铁质及同类产品5元/只(含安装费);铝合金及同类产品10元/只(含安装费) 同上
(6)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2016]99号 工本费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2元/本;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2元/本 同上
机动车登记证 4元/证 同上
驾驶证工本费 2元/证 同上
(7)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8]1575号,鄂价费[2016]99号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7.5元/本 同上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5元/本 同上
中央 6 外国人签证费 计价格[2003]392号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和按国别对等国家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零次、一次签证 160元/人 同上
二次签证 235元/人 同上
签证延期 160元/人 同上
半年(含半年)多次签证 425元/人 同上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635元/人 同上
签证停留期延期 160元/人 同上
一次团体签证 130元/人 同上
二次团体签证 170元/人 同上
团体签证分离 160元/人 同上
改变签证种类 160元/人 同上
增加、减少偕行人 160元/人 同上
增加一次入境有效 160元/人 同上
增加二次入境有效 235元/人 同上
中央 7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鄂价费字[1998]220号
国籍申请手续费 50元/人 同上
加入中国国籍证书费 200元/人 同上
退出中国国籍证书费 200元/人 同上
恢复中国国籍证书费 200元/人 同上
  民政
中央 8 殡葬收费 见文件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鄂价费[2016]99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9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 鄂价费字[1999]219号,鄂价费[2001]302号
10 技工学校收费 鄂价费[2017]1号
1.学费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    重点专业3120元/生.学年,艺术类表演、美术、音乐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 同上
2.住宿费 鄂价费[2017]1号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12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10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8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500元/生.学年 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400元/生.学年 同上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元/生.学年;   5-6人间80元/生.学年;    7-8人间60元/生.学年。 同上
国土资源
◆中央 11 土地复垦费 省政府378号令
◆中央 12 土地闲置费 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百分之20%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财税[2014]77号
▲中央 13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件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鄂价工服[2017]7号
◆中央 14 耕地开垦费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财税[2014]77号,鄂政办发[2017]40号 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时,对符合《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和《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6号)规定的,可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 同上
使用其他耕地的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同上
住房城乡建设
中央 15 污水处理费 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元/立方米 发改价格[2015]119号,鄂价环资[2015]70号,天价环资[2015]61号
中央 16 城镇垃圾处理费 见文件 天价管[2018]6号
中央 17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建城[1993]410号,鄂建[1994]57号,鄂建[1996]324号
占用 经营类棚亭 中心区0.6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30元/日.平方米
1、中心区、边缘区由各地市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界定。
2、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
3、计算广告牌占道面积时,宽度不足一平方米时按一平米计算
4、对残疾人收费可减半或免收。
维修类棚亭 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经营摊点 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维修摊点 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报刊、电话棚亭 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堆物堆料、基建施工 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机动车停车场 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非机动车停车场 中心区0.1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05元/日.平方米
广告牌 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挖掘修复 水泥路面(按整板计算) 328元/平方米 同上
沥青路面(按实际开挖宽度两边各加25CM计算) 300元/平方米 同上
砂石路面 80元/平方米 同上
土路面(含规划路用地) 37元/平方米 同上
条(料)石路面 300元/平方米 同上
水泥方砖人行道 160元/平方米 同上
现浇人行道 160元/平方米 同上
彩色方砖人行道 200元/平方米 同上
锁链砖人行道 220元/平方米 同上
站石、卧石 120元/米 同上
护坡 200元/平方米 同上
外运多余(或运输回填)土方 80元/平方米 同上
淤塞各种管道 130元/米 同上
园形砖砌检查井 2162元/座 同上
矩形砖砌检查井 6333元/座 同上
砖砌进水井 812元/座 同上
铸铁检查井盖、座 725元/套 同上
铸铁进水井盖、座 324元/套 同上
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盖、座 300元 同上
Ø300-500mm排水管道 687元/节 同上
Ø600-900mm排水管道 2346元/节 同上
Ø1000-1350mm排水管道 3242/节 同上
Ø1350mm以上排水管道 7534/米 同上
砖、石砌方渠 3973/米 同上
明沟、渠道 239/米 同上
路牌 1000元/块 同上
超重车辆补偿费 1000元/公里 同上
12CM厚改性沥青面层加原水泥砼路面(原水泥砼按鄂建【1996】324号文执行) 867元/平方米 同上
花岗岩人行道(按整块计算) 627元/平方米 同上
花岗岩站石 313元/米 同上
水利
中央 18 水资源费 价费字[1992]181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鄂价费[2009]168号,鄂价环资规[2013]186号,省政府令360号,省政府令387号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在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免征水资源费。对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供水工程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抽水蓄积发电用水目前暂免征水资源费。其他不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免征水资源费的情形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执行。
1、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同上
工业生产取用水 0.15元/立方米 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 0.05元/立方米 同上
水力发电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5元收取 同上
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收取 同上
闭式火力发电 0.05元/立方米 同上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 0.20元/立方米 同上
2、地下水 同上 在地表水源自来水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其水资源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当地工业用户的自来水价格执行。
工业生产取用水 0.20元/立方米 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 0.10元/立方米 同上
其他取用水 0.25元/立方米 同上
3、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2倍收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5倍收费 同上
中央 19 水土保持补偿费 见文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卫生计生
中央 20 预防接种服务费 27元/剂次 发改价格[2016]488号,鄂价费[2017]112号 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不得收费
中央 21 鉴定费
中央 1、医疗事故鉴定费 2000元/例 鄂价费[2003]109号 对年人平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农民和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患者,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鉴定费
中央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待定 发改价格[2016]488号
中央 22 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令第357号,《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改版)
城镇居民 违反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 同上
农村居民 违反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 同上
人防办
◆中央 23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800元/平方米 计价格[2000]474号,鄂价费规[2013]80号     6B级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标准按标准的80%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法院
中央 24 诉讼费 国务院令第481号,鄂价费[2008]5号
1、案件受理费 同上
(1)财产案件 按请求的价额或金额。
不超过1万元的 50元/件 同上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2.5% 同上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按2% 同上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1.5% 同上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按1% 同上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按0.9% 同上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0.8% 同上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0.7% 同上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按0.6% 同上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按0.5% 同上
(2)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 200元/件 同上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 300元/件 同上
其它非财产案件 80元/件 同上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1000元/件 同上
(4)劳动争议案件 10元/件 同上
(5)行政案件 同上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100元/件 同上
其它行政案件 50元/件 同上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80元/件 同上
2、申请费 国务院令第481号
(1)申请执行的 同上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 50元至500元 同上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50元/件 同上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1.5% 同上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1% 同上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0.5% 同上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按0.1% 同上
(2)申请保全措施的 同上
不满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30元/件 同上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1% 同上
超过10万的部分 按0.5% 同上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同上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100元/件 同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400元/件 同上
(6)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同上
(7)海事案件 同上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 1000元至1万元/件 同上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 1000元至5000元/件 同上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 1000元至5000元/件 同上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 1000元/件 同上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 1000元/件 同上
十一 各有关部门
中央 25 考试考务费 见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见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26 短期培训班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按鄂价费[2016]139号执行 鄂价费[2016]139号
注: 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3、相关收费文件请在省物价局官网首页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价格文件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