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市直部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序号 | 部门 | 事项名称 | 容缺受理 /告知承诺 |
容缺受理材料名称 | 容缺后补时限 | 告知承诺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市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容缺受理 | 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测报告 | 两个月内补齐 | ||
2 | 市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告知承诺 |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 |||
3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取水许可 | 容缺受理 | 营业执照 | 两个月内补齐 | ||
4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容缺受理 | 船员证、船舶证、营业执照 | 两个月内补齐 | ||
5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 | 容缺受理 | 营业执照 | 两个月内补齐 | ||
6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洪水影响评价 | 容缺受理 | 营业执照 | 两个月内补齐 | ||
7 | 市委宣传部 | 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 | 容缺受理 | 《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 | 组织考试后补齐 | ||
8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告知承诺 |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 |||
9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容缺受理 | 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驾驶员机动车架驶证、从业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两个月内补齐 | ||
10 | 市交通运输局 | 客运站经营许可 | 容缺受理 | 客运站验收合格证明、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证件、相应的设备设施证明、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 两个月内补齐 | ||
11 | 市市监局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容缺受理 | 1、股东主体资格文件 2、公司章程原件 股东决定或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原件 |
5个工作日内 | 1、股东为企业法人且能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容缺受理或审批时,申请人需提交符合要求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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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市监局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 容缺受理 | 1、股东名称变更证明或股东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
5个工作日内 | 1、股东为企业法人且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和变更信息。 2、容缺受理或审批时,申请人需提交符合要求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线上办理涉及营业执照缴回的城关镇均由系统自动生成《承诺书》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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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市监局 | 内资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备案登记(章程备案) | 容缺受理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 | 5个工作日内 | 容缺受理或审批时,申请人需提交符合要求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 |
14 | 市市监局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简易注销登记 | 容缺受理 | 1、简易注销合体投资人承诺书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
5个工作日内 | 适用容缺办理方式的前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格式和内容均无误。 | |
15 | 市市监局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 容缺受理 |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5个工作日内 | 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总公司基本信息 | |
16 | 市市监局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 容缺受理 | 1、变更后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
5个工作日内 | 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总公司基本信息 | |
17 | 市市监局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申请增加、减少证照 | 容缺受理 |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 5个工作日内 | ||
18 | 市市监局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中证照遗失、补领、换发 | 容缺受理 |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 5个工作日内 | 正本或副本遗失的除外 | |
19 | 市人社局 | 单位新录用人员就业登记 | 容缺受理 | 单位承诺书 | 一个月内补齐 | ||
20 | 市税务局 | 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 | 容缺受理 | “承诺制”容缺办理资料 | 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 | ||
21 | 市税务局 | 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 | 容缺受理 | 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 | 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前 | ||
22 | 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告知承诺 | 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 | |||
23 | 市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告知承诺 | 资金证明 | |||
24 | 市资规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容缺受理 | 土地复垦方案 | 一个月内补齐 | ||
25 | 市资规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容缺受理 | 林草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 一个月内补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