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一、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
1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2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 |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依据设计单位具体办理时限 | 市场调节,设计单位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依据设计单位具体办理时限 | 市场调节,设计单位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 |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依据设计单位具体办理时限 | 市场调节,设计单位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具备编制节能报告能力的机构 | 依据设计单位具体办理时限 | 市场调节,设计单位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 | 出具财务清算报告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 | 蕲春县教育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由申请人自行和中介机构协商决定 | 由申请人自行和中介机构协商决定 | ||
6 |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一条 | 蕲春县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由申请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批部门不做干预。社团成立筹备时间有效期为6个月。 | 市场调节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 由申请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批部门不做干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筹备时间有效期为6个月。 | 市场调节 | ||||||
基金会成立登记 | 《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九条 | 由申请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批部门不做干预。基金会成立筹备时间有效期为6个月。 | 市场调节 | ||||||
7 | 财务审计报告 | 慈善组织认定 |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8号)第七条 | 由申请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批部门不做干预。 | 市场调节 |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第六条 | 由申请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批部门不做干预。 | 市场调节 | ||||||
8 | 财务审计报告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 | 蕲春县民政局 | 审批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社会团体的资产决定 | ||
9 | 注销登记财务清算报告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社会团体的资产决定 | |||||
10 | 财务审计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鄂民政规〔2015〕7号)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决定 | ||||
11 | 注销登记财务清算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决定 | |||||
12 | 财务审计报告 | 基金会变更登记 | 《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湖北省基金会登记规范指引》(鄂民政规〔2015〕8号)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基金会的资产决定 | ||||
13 | 注销登记财务清算报告 | 基金会注销登记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基金会的资产决定 | |||||
14 | 出具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八条 | 蕲春县人社局 | 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 | 由申请人自行和中介机构协商决定 | 市场调节 | ||
15 | 出具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核验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 | 蕲春县人社局 | 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 | 由申请人自行和中介机构协商决定 | 市场调节 | ||
16 | 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注册资本)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七条、第十六条 | 蕲春县人社局 | 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 | 由申请人自行和中介机构协商决定 | 市场调节 | ||
17 |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 | 蕲春县人社局 | 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部门 | 由申请人自行和中介机构协商决定 | 市场调节 | ||
18 | 不动产测绘 | 不动产登记 |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部令2007年第40号)第九条第四款:《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备不动产登记测绘资质的机构 | 根据工作量,双方自行协商。 | 市场经营性收费,双方自行协商。 | 由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属于经营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协商。 | |
19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一条;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19〕2号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的中介机构 | 由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自行协商 | 由项目业主执行委托评估,中介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收取评估费 |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做到评估全覆盖,对已开展区域性评估工作的区域,可不再单独开展评估,需按照区域性评估提出的防范措施落实(不含重大、特殊项目) | |
20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3天内 |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测绘产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 | ||
21 |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论证报告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由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自行协商 | 由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自行协商 | ||
22 | 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方案设计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由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自行协商 | 由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自行协商 | ||
23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编制 | 采矿权新立登记、采矿权延续登记、采矿权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提高矿政服务能效的通知》(鄂土资规( 2016)2号)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企业自编或委托专业技术单位 | 市场行为,企业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行为,企业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
24 | 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储量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 | |||||||
25 |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 | |||||||
26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 | |||||||
27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初审)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 蕲春县林业局 | 具有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市场行为,企业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林建协[2018]15号 | ||
28 | 编制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 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 《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县自规局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市场行为,企业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行为,企业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9 |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 临时用地审批 | 《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一条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企业自编或委托专业技术单位 | 市场行为,企业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行为,企业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
30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年第682号) | 蕲春县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机构 | 建设单位与评价机构双方协商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1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公布,第47号令修改) | 蕲春县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
32 | 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23、34条 | 蕲春县卫健局 | 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33 | 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 | 蕲春县卫健局 | 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34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 |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蕲春县卫健局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35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竣工验收 |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蕲春县卫健局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36 |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 | 蕲春县卫健局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37 | 提供放射防护器材和放射性产品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 蕲春县卫健局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38 | 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蕲春县卫健局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39 |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50号令,2015年第80号令修正)第十六条 | 蕲春县卫健局 | 有资质的中介服务 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40 |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0号令》(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 | 有资质的中介服务 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41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有资质的中介服务 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42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有资质的中介服务 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
43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设备质量检测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决定》(鄂政法【2017】21号)调整第12项 | 蕲春县政府办公室(人防办) | 人防专用设备质量检测机构 | 申请人与中介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工程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按照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要求,可对人防设备自行组织检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检测,检测资料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44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 机动车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 | 蕲春县公安局 | 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1个工作日 | 市场调节 |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 | 市场调节 | |||||||
45 | 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2019年修订);《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21年第11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 |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办理时限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 ||
46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2019年修订);《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21年第11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 | |||||
47 | 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办理时限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 2、计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3、鄂价工服规〔2013〕207号关于《降低部分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工程设计费 1、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2、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3、鄂价工服规〔2013〕207号《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清单计价-控制价、工程结算审核: 1、鄂价工服规〔2011〕23号,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3、鄂价工服规〔2013〕207号关于《降低部分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8 | 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评价的机构 | 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 | 市场调节和双方议价 |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评价的机构 |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评价的机构 |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评价的机构 |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评价的机构 | ||||||
49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 | 根据航道等级和工程复杂程度确定办理时限 | 市场调节和双方议价 | ||
50 | 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21年第24号);《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与技术评审管理办法》(海通航〔2019〕147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 | 根据航道等级和工程复杂程度确定办理时限 | 市场调节和双方议价 | ||
51 |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 对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货运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1个工作日 | 市场调节 | ||
对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客运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
道路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
52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依据设计单位具体办理时限 | 设计单位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
53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具体办理时限 | 安全评价机构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
54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002年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 |
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具体办理时限 | 安全评价机构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
55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002年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 |
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依据设计单位具体办理时限 | 设计单位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
56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依据设计单位具体办理时限 | 设计单位具体依据项目大小、投资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标准 | ||
57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1995年第5号,2005年修订)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2天 | 双方议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8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技术报告编制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办法》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2015) 《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 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2天 | 双方议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9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河道采砂许可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0号)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2天 | 双方议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0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0号,2017年修订)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15年第47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2天 | 双方议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1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 《湖北省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大型排涝泵站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1天 | 双方议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2 | 地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 | 地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 |
《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1天 | 双方议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3 | 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灌溉、灌排工程设施补救措施方案编制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 《占用农业需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2014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 ) 44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2天 | 双方议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编制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办法》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2719 -2015) 《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汛[2013]404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曾[2004] 109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1天 | 双方议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5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施工许可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 |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10天(不含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复审时间) | 市场调节 | ||
二、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
1 | 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2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 |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1个工作日 | 市场调节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1个工作日 | 市场调节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
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0.5个工作日 | 市场调节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
4 | 财务审计报告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 | 蕲春县民政局 | 审批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社会团体的资产决定 | ||
5 | 注销登记财务清算报告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社会团体的资产决定 | |||||
6 | 财务审计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鄂民政规〔2015〕7号)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决定 | ||||
7 | 注销登记财务清算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决定 | |||||
8 | 财务审计报告 | 基金会变更登记 | 《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湖北省基金会登记规范指引》(鄂民政规〔2015〕8号)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基金会的资产决定 | ||||
9 | 注销登记财务清算报告 | 基金会注销登记 | 法律无硬性规定,一般在两周以内。 | 根据基金会的资产决定 | |||||
10 | 土地评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等审批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试行)第11条、《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7条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第10条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或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根据工作量,双方自行协商。 | (国家计委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4年12月12日发布计价格[1994]2017号);根据土地地段、面积及用途确定 | ||
11 |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方案编制 | 采矿权新设立登记、采矿权延续登记、采矿权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按照部门专项预算,通过竞争方式公开招标选择中介机构 | ||
12 | 财政出资矿业权地质勘查项目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和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150号) |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 ||||||
13 | 地籍测绘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临时用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 | 1天 | 国测财字[2002]3号 | ||
14 | 防雷设计技术评价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蕲春县气象局 | 具备能力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或地方性法规明确的机构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5 |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蕲春县气象局 | 取得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6 |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办理时限 | 市场调节和双方议价 | ||
17 | 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
18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1995年第5号,2005年修订)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过询价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2天 | 每年询价的最低金额 | 由审批部门通过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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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技术报告编制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办法》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2015) 《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 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过询价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2天 | 通过每年询价决定 | 由审批部门通过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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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河道采砂许可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0号)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过询价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2天 | 通过每年询价决定 | 由审批部门通过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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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0号,2017年修订)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15年第47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过询价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2天 | 通过每年询价决定 | 由审批部门通过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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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 《湖北省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大型排涝泵站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过询价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1天 | 通过每年询价决定 | 由审批部门通过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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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 | 地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 |
《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过询价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1天 | 通过每年询价决定 | 由审批部门通过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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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灌溉、灌排工程设施补救措施方案编制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 《占用农业需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2014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 ) 44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过询价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2天 | 通过每年询价决定 | 由审批部门通过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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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编制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办法》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2719 -2015) 《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汛[2013]404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曾[2004] 109号) |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 通过询价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1天 | 通过每年询价决定 | 由审批部门通过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