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服务时限 |
中介机构提供的结果要件 |
备注 |
一、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5项) |
1 |
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信的咨询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时间不计在内) |
项目核准评估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技术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0〕20号);《政府投资条例》;《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信的咨询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时间不计在内)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23〕229号) |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5个工作日(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时间不计在内)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4 |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市管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 |
麻城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审计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
5 |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
市管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麻城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审计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
6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
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7 |
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具有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8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9年第17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核查。 |
9 |
节地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15〕16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节地评价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报告 |
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事项以及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审批事项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1 |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测量报告编制 |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审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7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的通知(鄂自然资源办文〔2019〕5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备相应能力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测量报告编制 |
由审批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2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评估 |
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批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排污许可申报资料技术审核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3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竣工复测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相应资质有关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竣工项目复测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4 |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 |
麻城市气象局 |
具有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评价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评价能力的有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服务。 |
15 |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 |
麻城市气象局 |
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报告 |
由审批部门委托取得相应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为其审批提供技术服务。 |
二、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8项) |
1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项目申请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 |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23〕29号)令);《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23〕229号) |
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具备编制节能报告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项目节能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 |
财务清算报告 |
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举办者变更;分立、合并;终止。民办高中阶段的民办学校设立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八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 |
麻城市教育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财务清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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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图联合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麻城市 |
具有相应资质的图审机构 |
按照《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计费参考依据(试行)〉的通知》(厅头〔2023〕840号)文件规定执行 |
《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厅头〔2020〕973号) |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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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 |
验资报告 |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麻城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验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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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财务审计报告 |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麻城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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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财务审计报告 |
慈善组织认定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 |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民政部令2016年第58号) |
麻城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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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储量核实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1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矿山储量年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2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 |
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选址论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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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不动产测量及地籍调查 |
不动产登记 |
《房产测绘规范》《地籍调查规程》《地籍测量规范》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不动产测量报告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
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有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5 |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编制 |
规划条件核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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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现状地形图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现状地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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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建设用地项目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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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规划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规划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申请人可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 |
19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含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附图) |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年第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有关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含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附图) |
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有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20 |
放(验)线测量报告编制 |
建设工程定位放、验线 |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有关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放(验)线测量报告 |
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有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21 |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麻城市林业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2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 |
麻城市林业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3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核)的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 |
麻城市林业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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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02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2〕1号)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土地复垦方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6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年第682号)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 |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7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文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8 |
公路设计方案编制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公路设计方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9 |
公路施工方案编制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公路施工方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0 |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
道路运输证配发及其年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2023年修订)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车辆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1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 |
客运、危运、大型普货运输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2021年修订)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监控系统平台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接入证明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2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条件影响评价审核(V级以下航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3 |
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 |
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在可供通航五百吨级以下船舶的水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号)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4 |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在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中进行审查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设施设计报告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5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2002-2023<涉路工程安全技术评价规范〉》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相应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6 |
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评价报告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7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在港口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前,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评价报告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8 |
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港口经营)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评价报告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9 |
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市管公路水运建设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航道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符合法律法规的设计图纸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0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交工检测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相应资质有关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竣工项目检测报告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1 |
罐体检验合格报告 |
核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营运证及其年审 |
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 |
麻城市交通运输局 |
质量检验部门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罐体检验合格报告 |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
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
申请人或者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3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技术报告编制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 |
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
申请人或者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4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河道采砂许可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0号);《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
申请人或者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5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0号,2017年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15年第47号) |
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
申请人或者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6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34号);《湖北省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大型排涝站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等设计文件 |
|
47 |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和场所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 |
麻城市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工作场所检测报告、医用诊断X射线机质量控制及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
由申请方自由选择 |
48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
放射诊疗许可 |
《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 |
麻城市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 |
由申请方自由选择 |
49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
《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 |
麻城市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检测报告 |
由申请方自由选择 |
50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 |
公共卫生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麻城市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检测报告 |
由申请方自由选择 |
51 |
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评价报告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麻城市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检测报告 |
由申请方自由选择 |
52 |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验资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2022年3月1日实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2014年第64号) |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验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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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
理论考核100元/人、实际操作考核150元/人,《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7〕17号)。 |
20个工作日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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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身体健康证明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限锅炉水处理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体检表 |
申请人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机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选择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5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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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57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8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申请人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9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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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安全评价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评价报告 |
|
61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检测检验报告 |
|
62 |
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5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3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2015年修订)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4 |
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5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5 |
安全评价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许可范围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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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变更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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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变更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6年修订) |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双方协商,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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