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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 |
办结时限 | 办结时限14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 |
受理机构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027-83465359 | |
受理条件 |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项目所在地的港口总体规划、不影响通航安全; | |
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 | |
办理地点 |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 |
申请形式 | 窗口申请 在线申请 | |
结果样本 | 关于***项目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批复 |
事项编码 | 42000000000001104327600100009000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1)窗口监督投诉。地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访室。 (2)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027-83460632。 (3)电子邮件监督投诉。电子邮箱:bgs@hbjt.gov.cn。 |
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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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 |
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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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可通过电话咨询服务。电话:027-83465359。 |
申请 | 申请人通过省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报。 | |
受理 | 行政机关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符合申请要求的,可接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 |
审查 | 行政机关组织开展现场踏勘及专家审查环节,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 |
决定 | 行政机关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审查意见,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
制证发证 |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后,向申请人出具《关于**码头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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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法人办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业务 | |
申请材料 | ||
受理条件 |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项目所在地的港口总体规划、不影响通航安全; | |
申请形式 | 窗口申请 在线申请 | |
受理机构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027-83465359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 | |
办理地点 |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办结时限 | 办结时限14工作日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
咨询方式 |
可通过电话咨询服务。电话:027-83465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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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与结果查询 |
可通过电话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电话:027-83465359。 |
结果名称 | 关于***项目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批复 | |
物流快递 | 无 | |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1)窗口监督投诉。地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访室。 (2)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027-83460632。 (3)电子邮件监督投诉。电子邮箱:bgs@hbjt.gov.cn。 |
事项名称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
事项编码 | 42000000000001104327600100009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受理机构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实施机构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监察机构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办理地点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法定时限 |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 办结时限 | 办结时限14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项目所在地的港口总体规划、不影响通航安全; | 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 | ||||
申请形式 | 窗口申请 在线申请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可通过电话查询办理进度与结果。电话:027-83465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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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可通过电话咨询服务。电话:027-83465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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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1)窗口监督投诉。地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访室。 (2)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027-83460632。 (3)电子邮件监督投诉。电子邮箱:bgs@hbjt.gov.cn。 |